近日人人生,市文明办联合市慈善总会印发《金华市“好人好报”奖励帮扶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此举旨在构建完善礼遇帮扶的长效动态机制人人生,在全市范围内鲜明倡导“好人好报”的价值导向人人生,全力营造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的浓厚社会氛围。
《办法》明确,自今年一季度起,对当年度新获评的“金华好人”,以及由金华市推荐并获评的“浙江好人”“中国好人”给予奖励帮扶。
“中国好人”按1万元/例的标准予以奖励; “浙江好人”按7000元/例的标准予以奖励; “金华好人”按5000元/例的标准予以奖励。此外,《办法》还聚焦生活困难的各级好人,给予切实帮扶。新获评的各级好人中,生活困难的将视情给予5000元—1万元/例的帮扶补助。
具体帮扶标准:
因火灾、洪灾等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,给予1万元的帮扶补助。 本人或配偶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,根据当年度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医药费(扣除医保报销、工伤补助、工会补助、单位投保的各类保险理赔后)的不同金额给予相应帮扶。 在3万元(含)—5万元的,给予5000元的帮扶补助; 在5万元(含)—10万元的,给予8000元的帮扶补助; 在10万元(含)以上的,给予1万元的帮扶补助。 低保、低边及特困对象,给予6000元的帮扶补助。 70周岁以上、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,给予5000元的帮扶补助。 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,视情给予一定的帮扶补助。来源:金华发布人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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